
洛阳市政府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
《措施》围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增强要素保障能力、支持稳岗扩岗措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强化人才支撑作用、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工作等九方面提出30项具体的帮扶举措。
➤积极争取省级应急周转资金池奖励资金,扩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规模。
➤提高市、县两级应急周转资金池运行效率,持续实施还贷周转金超期使用滞纳金减免优惠政策。

➤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加强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积极争取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洛落地子基金。

➤用足用好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扶持基金。
➤积极参股在县区设立各类子基金,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分类培育,支持其成长为瞪羚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对首次获得省瞪羚企业资格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支持力度。推动进出口环节减税,实施税收方式改革,为企业办理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等税款担保,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0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均为1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信息来源:大河财立方